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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思婷花了半年的時間,親手捏出每一個偶及每一個動作,再用相機一張一張的拍出來。
每一秒鐘需要拍八張照片,三分多鐘的影片拍了超過三千張的照片…

因為家裡老大的推薦,去找來看一看…

坦白說,論創意我覺得還好…但拍攝手法還挺麻煩的就是了…這真的需要很大的耐心與毅力去做;尤其是每個分鏡每個鏡頭需捏製一個人偶、一個動作…
不簡單阿!
只是…論爆點我還是比較喜歡當年畢展時所看到的台科那個動畫作品就是了。(笑)

這部諷刺性還滿讓我欣賞的…尤其是工作了後。
身邊做設計的人常常在加班、甚至熬夜,但錢領的卻也沒多少。
人家說台灣的加班文化很變態,人家說台灣是世界各國中工作時間最長的一個國家…但我們的產值卻不是最強的。

諷刺。
真他媽的諷刺。

在這個設計不被重視的國家中,有多少個創意人在燃燒自己的生命?卻又有多少人直視這件事?其中又有多少人給予支持?
燃燒生命…是為了活下去而燃燒?還是為了自己的作品而燃燒?

現實,太過殘酷了。
但我們又能如何?

無奈。
爆肝,是為了活下去。
創作,是做老闆喜歡的。


蔣:『我不想貶低設計的價值,所以我們公司的價錢會比一般市面的還要來的高,甚至高兩三倍。』
李:『那如果你們沒有蔣家的光芒,或是資金作後盾的話,應該很難這樣做吧?』
蔣:『…恩。』



p.s
這篇打的有點不知所云,我的邏輯能力真的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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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mmy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